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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质>互联网药品许可

申请条件:

1.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3.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4.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物化学,中药学,中药药剂,中药鉴定,中药化学

5.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9.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10. 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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